法案過了,然後呢,天下太平了?

半夜趕稿的時候,我回顧了一下反性侵的法案,老實說,從我的角度來看,法案的通過僅代表立法院諸公對於社會的期待有所回應,但是對於性侵議題的實質幫助、仍然有一段距離,這也代表社會對於這個議題的關注,還感受不到刻不容緩的氣氛。

公佈性侵累犯的資料,一直被認為是一種協助歧視的加害行為,這是不可思議的事。對於一個犯錯的人而言,法律司法的制裁是為了維護社會正義,同時對於犯罪行為產生嚇阻作用,但是對於社會大眾而言,其實並沒有實質幫助,一般人並不會因為一個犯錯的人被關而獲得利益;而對於累氾而言,服刑只是限制他的自由,但總是會有服刑期滿的一天,一般人又會再度面臨威脅,要永遠停止威脅的唯一方式是累犯本身必須真心懺悔,用行動讓社會重新接納,所以公佈性侵累犯的資料只是積極的促使性侵累犯要有主動改變社會觀感的舉動,而不是呼籲社會大眾去岐視他。我們採取這樣的態度才是一種讓社會改變的動力,不願意主動改變社會觀感的累犯,並不能怪罪社會不接收他,而是一般人的心中疑慮未除,自然不願意承擔風險。所以這其中對於性侵累犯而言,其實並沒有人權的問題,反而要主張的是一般人免於恐懼的自由。

但是這樣的想法要去落實,我們並不能要求人權團體去接受這個想法,因為他們也是理念的推行者,本身其實無法對於性侵累犯的加害行為負責,所以我們還是要從法律層面去推動,畢竟我們要尋求一般民眾的支持,而不是用團體間的對談就可以改變現況。

所以今年的立委選戰,會是反性侵法案推動的重要關鍵。我想要提醒大家,立委其實跟國家定位的關係不大,所以只要是關注反性侵法案的朋友,都應該拋開藍綠的意識,仔細去觀察候選人是不是真的支持反性侵法案。所有的選戰民調所衍生的選情告急手法都不應該是選民關注的焦點,其實民調並不是我們市井小民看的,而是候選人看的。

如果有學過統計或是心理實驗法的朋友,讓我打個比方。選戰中,選民的角度應該把立委的主張當作自變項,應變項則是民調數字,所以民調數字是給候選人看的,跟一般人無關;但現在的候選人很利害,都會教育選民,民調數字是自變項,投票行為才是應變項,所以不知道從哪來的民調數字就會化作搶救牌,企圖影響投票行為。

所以我們都應該回歸「聽其言,觀其行」的選擇方式,說到做到的政治人物才值得我們支持,而這樣的支持才能成為改變社會風氣環境的力量。如果你/妳也覺得一生至少要做好一件對的事,把票投給對於反性侵法案有實際作為的候選人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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