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人權前請先了解人性─為何要強制治療性侵累犯

最近要在讀書會的場合分享「EQ」一書的讀書心得,剛好裡面有一些內容,可以來聊聊性侵累犯的問題,我想聊的是杏仁核與海馬迴。

我個人是認知科學背景,或許從這個角度去談論強制治療的議題會比較稍具資格。人的大腦中有兩個部位職司記憶,一個是杏仁核,另一個是海馬迴,兩個部位負責的記憶成份不同,杏仁核主要負責情緒的記憶,海馬迴則是情境與事件的記憶,進一步的說法是,發生一件事件的當下,杏仁核會對將當下的情緒反應記憶下來,而杏仁核會將事件本身的內容記憶下來,所以在發生車禍時,海馬迴會記錄車輛如何發生,而杏仁核則會把車禍時的情緒記錄下來。這兩個部位會相互作用,只要發生海馬迴記錄中的相似事件,就會把杏仁核的情緒記憶召喚出來。(正常的情況下只是召喚出來,但是還不到產生情緒,只是回憶情緒)

另一個需要一提的是,人要產生什麼情緒,需要經過皮質區的思考判斷,才能決定要產生什麼情緒,所以視覺神經將訊息傳給皮質區,再由皮質區發命令將杏仁核的情緒記憶召喚出來,接著對人的生理發出指令如腎上腺素分泌、心跳加速、以及肌肉繃緊等等,讓人對於外界的事件做好準備,接著回應。

但是視覺神經的訊息有時會在皮質區尚未判斷完成前,就將訊息送給了杏仁核,杏仁核與海馬迴的交互作用就會起動,杏仁核在皮質區尚未下命令給杏仁核前,就會依照以前發生相同事件的情緒記憶,直接驅動情緒的反應,下達生理訊息,所以有時人在腳邊出現黑影時,在大腦還沒判斷出那是什麼時,就會先跳開,即使只是一顆小球,而不是老鼠。

有些人的杏仁核特別容易慷慨激昂,所以動不動情緒就會暴發出來,事實上皮質區根本也搞不清楚該不該生氣,還會接收心跳加速的發怒的生理訊息,以為真的該生氣,其實,只是杏仁核在作怪。這樣的運作方式,在大自然中可以避免緊急的危難,或是快速補捉到獵物,但是對於錯綜複雜的人類,常常會引起犯錯。

顯然,這樣的機制讓性侵累犯失去自我控制的能力一再犯案,不論是視覺的刺激或是自身生理訊息的誤導,都會起動性侵的行為,而這個部份是不會因為服刑期滿而消失,如果沒有透過治療的手段,還是會再犯。

這就是人性,這種過度激昂的杏仁核就是人性,不可能用人權兩字去消滅它,更不能用人權兩字去助長他,我們必須了解,治療不是讓他們絕後,而是讓他們重新變成正常人,再回歸到人群,贏回社會的觀感,絕不會造成性無能而產生偏差人格。我也請真心想改過的性侵累犯先生,如果想過正常生活,主動接受治療會是展現誠意的第一步,如果這樣的誠意也沒有,我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相信你。

在性侵議題上,治療與人權唯一的關係是在性侵累犯被判死刑前趕快治療他,他們有被治療的權利,擺脫死刑的不歸路,這是這部份唯一的人權,再沒有其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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